关于不再组织全省工程建设现场“安全员”岗位考试的通知
建人教发〔2013〕195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管局,绍兴市建管局,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建人专函[2013]36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考试工作,减轻基层负担,经研究,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我厅不再组织全省工程建设现场 “安全员”岗位考试,相关从业人员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考试即可。
《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关于各专业 “安全员”岗位内容的证书自9月1日起不再核发,请遵照执行。已持有各专业“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从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工作的,仍需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的考试和考核;不再从事安全管理岗位工作的,可根据自愿,在证书有效期满时,通过相关专业实务考试合格后换发同专业其他岗位证书,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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